化妆品宣称不当引起的相关处罚一起以此为鉴(一)
2022-04-25 64

  新规的实施让药监局对化妆品行业的整顿力度逐渐加强,很多美妆企业在产品宣称上栽了跟头,甚至有罚款额度高达40万。

  瑞旭日化事业部就近几年化妆品产品宣称不当的案例进行了汇总,梳理违法宣称,企业可以以此作为借鉴。

  ○ 宣传页面标示“全面对抗肌肤干爆、色斑”。“黯沉斑点变淡”等字样。该产品成分中未见祛斑剂

  ○ 宣传页面标示“阻断色斑反复再生:斑点更更浅、不反复”等字样,当事人无证据材料证明上述宣传效果的持续性

  在涉案推文中,对其经营美容仪器用“缓解风湿关节炎”、“改善肩周炎、改善静脉曲张、改善淋巴堵塞”、“增强免疫力”、“盆底肌治疗、缓解更年期综合症”、“从头到脚的问题,完美解决 头晕眼花、头疼、偏头痛、失眠、多梦”等词语宣传。上述内容均涉及疾病治疗。

  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七条,责令停止发布广告;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;罚款人民币13万元。

  手工皂特点描述“精心制作的手工皂能打出丰盈细腻的泡沫,可以深入每一个细微的毛孔中,吸附并带走杂质, 蕴含蚕丝提取物,多种氨基酸,滋养修护肌肤,同时可以控油、净痘、清螨,绽放嫩滑美肌”。在标签上标注,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。

  违反国家质检总局第100 号令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二项,责令立即改正,罚款人民币6000元。

  当事人在外包装正面用较大字体标注“去除99%细菌#”,在外包装侧面用较小字体注解为“洗去细菌”。

  显然“去除”和“洗去”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是不同的,在宣称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,属于误导消费者同时和同类产品竞争就出于有利地位。

  产品文案有“5+5柔润保湿乳用于维持银屑病的治疗,改善皮肤屏障功能的同时,可明显降低疾病的复发率,提高患者的依从性”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广告宣称用语。化妆品广告宣称使用医疗用语。

 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七条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;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;罚款人民币5万元。

  在该款商品详情页中载明“甄选澳洲茶树叶 修复受损发丝 告别毛躁 清新提神 减少脱发 抚平毛躁 滋润柔顺”等字样,其中“减少脱发”为特殊化妆品的功效,而涉案的2款商品均为普通化妆品。普通化妆品宣传特殊化妆品的功效。

 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18)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(二)项,罚款人民币80万元。

  当事人提供的实验数据显示,该商品中含有的“积雪草叶提取物”、“羟基积雪草甙”、 “黄岑根提取物”等成分,对皮肤的色斑、皱纹等有改善作用。但报告中没有该产品具有“抗初老”的相关依据或试验数据。